春節剛結束,你的紅包也被爸媽收進口袋「存起來」了嗎?大陸雲南省一名女大生在父母離異後,沒人能夠負擔她的大學學費及生活費,最後在奶奶的建議下,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,控告父母擅自使用她約 26 萬元壓歲錢。經法官調解後,父母才願意每月支付約 7 千元生活費到女兒畢業。屏東當舖,屏東當鋪
綜合陸媒報導,女大生的父母離婚後,經常因為撫養、財產分配問題起爭執,且 2 人都不願意支付女兒讀大學的學費及生活費,父親還說「已經把妳養到 18 歲,盡到了扶養的義務,其他的妳自己想辦法」。直到女大生考進昆明某大學,為了能夠進入理想中的學校,女大生向奶奶求救才勉強拿出第一學期學費,最後在奶奶的支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,向父母討回從小到大約 26 萬元壓歲錢。
律師表示,父母沒有把壓歲錢花在女大生身上,據大陸《民法通則》規定,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是監護人的責任,因此女大生要求父母歸還從小到大的壓歲錢是可以得到支持的。家長幫孩子存壓歲錢是為其保管而非沒收,私自挪用是違法行為,不過如果是為了孩子利益是可以使用紅包錢的,不會違法。在法官調解後,父母同意支付每月約 7 千元給女兒,直到女兒大學畢業為止。
網友則因這起事件熱烈討論,有人說:「孩子收到紅包,難道不用回禮嗎?好扯」、「太扯了,原來壓歲錢可以這樣要回來」、「父母不回禮給別人,看你還能不能收到壓歲錢」,也有人表示「因為離婚就把孩子丟給老母親的話不應該」、「 我女兒的壓歲錢,我都直接存進她的戶頭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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